后勤总支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
一、党员民主生活会,每半年召开一次,由总支书记主持。
二、每次民主生活会,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、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干部、党员的思想、工作等方面的现实状况进行检查总结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统一认识,化解矛盾,处理问题。
三、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,要提前通知总支委员和全体党员作好准备,同时,要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。
四、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,畅所欲言,言无不尽,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、原则性、严肃性。
五、无特殊情况,民主生活会不准请假、迟到或早退,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,会议的情况和批评的意见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通报给缺席人员。
六、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报请学校组织部或主管校领导派人参加,进行指导。会后,向组织部或主管校领导呈报书面报告。
七、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,要认真加以整改。
八、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干部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,交流思想,相互谅解与支持,维护后勤总支班子的团结。
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总支委员会
2006年3月6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