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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电供应中心工作职责及服务质量达标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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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电供应中心工作职责及服务质量达标要求
2007-12-29 16:51
 

水电供应中心工作职责

1. 全校水、电供应与常规管理;

2.水、电供应设备设施和学生宿舍、公共楼栋水电维护维修;

3.水、电供应过程中应急情况的处理并作好应急处理预案;

4.做好学校水、电供应设备设施技改工作,制定年度和一定时期内学校水电工作规划;

5.加强内部管理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改进工作作风,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,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确保年度目标,管理任务圆满完成;

6.完成好学校和集团下达的较大的有关水电维护、维修与改造工作;

7.学校各单位、教职工、学生公寓、门店、食堂、超市及其他经营性场所,用水用电的计量、抄表、收费统计和水电核算等常规管理工作;

8.与市自来水公司、市供电局等单位的联络工作,及时做好水电费结算和统计分析工作;

9.完成学院和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服务质量达标要求

1.水电工作人员要秉持职业操守,规范管理行为,端正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水平,树立后勤水电职工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,年度考核优良率90%以上。

2.配电房、水电房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,按技术和安全操作的有关要求进行,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事故率为0

3.校园供水供电系统养护经常,维修及时,并要做好预案,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;因外线原因或特殊情况停水停电,需提前发出通知,并在25分钟内保证供水供电(设备抢修除外);

4.零星水电和泥木维修保证及时、准确、热情、周到、文明施工,按程序、按标准、按要求操作进行,服务满意率达90%以上;

5.保证完成全年学校和集团规定的水电费上缴任务,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水电流失,水电费上缴率达95%以上,抄表、计量、计费、上缴、统计准确率达95%以上;

6.在甲方组织的年度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达90%以上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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