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学院概况 教学工作 科学研究 招生就业 网络中心 学生工作 新校区建设 后勤处 城院影院
物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及服务质量达标要求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机构设置
物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及服务质量达标要求
2007-12-29 16:56
 

物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

1.加强内部管理和中心职工队伍建设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目标管理任务圆满完成。

2.负责学校公共楼栋(教学楼、实验楼、行政办公楼、图书馆)和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、保洁保安工作。

3.负责学生公寓(宿舍)泥木维修工作。

4.负责校园公共环境卫生工作。

5.负责校园垃圾清运处置,负责任区内门窗、玻璃及下水道堵塞等报修、维护、更换、验收工作。

6.加强临时用工的聘用、管理、教育、培训等工作;

7.完成学校和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服务质量达标要求

1.保证公共楼栋房屋建筑、泥木、水、电设备设施、家具良好,运行正常,无事故隐患,完好率90%以上;

2.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、周到热情、文明规范,树立后勤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良好形象;

3.实行标准化保洁清扫,教室和公共场所经常保持清洁,无杂物、无积水、无乱贴乱画;

4.强化安全保障措施,加大值勤巡查力度,确保无重大偷盗和火灾事故发生;

5.按标准化保洁清扫的要求,校园公共环境区坚持每日两扫,垃圾日清,确保卫生标准达到市文明单位要求;

6.做好校园环境监管,保持校园环境整洁,及时处理校园内公共环卫区乱堆物、乱建物、乱张贴现象;

7. 责任区内泥木、水、电设备设施报修处理及时,及时率90%以上。

8. 接受学校爱卫会工作指导,做好学校爱国卫生运动,督促并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;

9. 做好校园“除四害”工作,每年组织实施灭蚊、灭蝇、灭蟑螂、

灭鼠不少于20次;

    10. 无重大投诉事件,在甲方组织的年度民主测评中满意率90%以上。

 

 
打印】【关闭
相关信息
湖南城市学院后勤服务集团二级分配实施方案 (试行)
集团专题
后勤服务集团关于建立并实行巡查制度的暂行办法
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
后勤服务集团财务管理制度

文章搜索
 
学校简介 | 城院论坛 | 教学工作 | 城院邮局 | 招生就业 | 联系我们 | 技术支持

Copyright@2006-2007 湖南城市学院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5365号
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238号 邮政编码:413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