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
1.加强内部管理和中心职工队伍建设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目标管理任务圆满完成。
2.负责学校公共楼栋(教学楼、实验楼、行政办公楼、图书馆)和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、保洁保安工作。
3.负责学生公寓(宿舍)泥木维修工作。
4.负责校园公共环境卫生工作。
5.负责校园垃圾清运处置,负责任区内门窗、玻璃及下水道堵塞等报修、维护、更换、验收工作。
6.加强临时用工的聘用、管理、教育、培训等工作;
7.完成学校和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服务质量达标要求
1.保证公共楼栋房屋建筑、泥木、水、电设备设施、家具良好,运行正常,无事故隐患,完好率90%以上;
2.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、周到热情、文明规范,树立后勤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良好形象;
3.实行标准化保洁清扫,教室和公共场所经常保持清洁,无杂物、无积水、无乱贴乱画;
4.强化安全保障措施,加大值勤巡查力度,确保无重大偷盗和火灾事故发生;
5.按标准化保洁清扫的要求,校园公共环境区坚持每日两扫,垃圾日清,确保卫生标准达到市文明单位要求;
6.做好校园环境监管,保持校园环境整洁,及时处理校园内公共环卫区乱堆物、乱建物、乱张贴现象;
7. 责任区内泥木、水、电设备设施报修处理及时,及时率90%以上。
8. 接受学校爱卫会工作指导,做好学校爱国卫生运动,督促并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;
9. 做好校园“除四害”工作,每年组织实施灭蚊、灭蝇、灭蟑螂、
灭鼠不少于20次;
10. 无重大投诉事件,在甲方组织的年度民主测评中满意率9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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